隨著資本市場對產業整合和資產重組的需求增加,上市公司的非公開發行與重大資產重組中的配套融資日益常態化,這其中不乏從事非融資性擔保業務的主體提出配套融資需求。此類安排受到中國證監會的嚴格監管,一方面遵循《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》(”簡明標準”為本節的簡要或涉及具體表述的《九號文》)的基本條件及流程要求,另一方面由于涉及不吸收存款或專營存款業務的純客戶模式下的“非融資性擔保”行為,需要特別進行一些基礎核心合規論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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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5-14 00:57:05